河南省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研究

(国家重大水专项2008ZX07633-03-07

河南省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研究与示范是国家重大水专项第六主题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战略与政策研究中水体污染控制政策创新与示范研究项目之课题三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研究与示范课题研究的子课题之一。

本子课题研究执行期为3年(2008-2 010年),具体研究内容为:(1)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类型划分方法研究;(2)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标准的研究;(3)动态激励和阶梯式赔偿标准的研究;(4)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向及筹措方案的研究;(5)河南省辖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机制框架的研究。

本研究自2009年启动以来,先后到郑州市、周口市、新乡市、洛阳市、商丘市、开封市、许昌市、漯河市、平顶山和三门峡等10个省辖市开展了专题调研工作,充分了解地方对生态补偿机制的需求;前往湖北(十堰市)、西安(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和城固县)、四川(雅安市)和南京市与课题组及湘江、东江、辽河等子课题组研究人员交流、座谈和学习调研,掌握国内生态补偿补偿动态和技术研究进展。

本研究应用成果以沙颍河流域、海河流域和河南省全流域为示范范围开展了试点及实践工作,研究成果得到推广和应用。主要研究成果应用有:《河南省沙颍河流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豫政办文【200836号和《河南省沙颍河流域生态补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办建【200920号;《河南省海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豫环文【2009222号;《河南省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豫政办[2010]9号)、《河南省水环境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0]60号)、《河南省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程序的通知》(豫环[2010]16号)、《关于明确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内部程序的通知》(豫环办[201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