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 1258-2016

    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委托,我单位作为技术负责单位,组成了涧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课题组,负责涧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工作。

    涧河是黄河的二级支流,发源于河南省陕县观音堂镇的土崤山,覆盖三门峡市的21市(陕县、渑池县、义马市)和洛阳市的21县(新安县、涧西区、西工区),在洛阳市区符家屯汇入洛河,全长122.5km。涧河流域水质考核目标高,但目前涧河主要为沿途区域的纳污河流,水环境整体呈重污染状况,水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

在经济新常态环境新形势的大背景下,“水十条”明确提出了“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完善法规标准,各地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水污防防治工作将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水污染控制将更加严格,要进一步改善涧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实现流域水质责任目标断面考核的要求,就必须实行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污染物排放,提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的污染治理水平,推进流域水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措施,加快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腾出水环境容量,保障流域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涧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151126日召开开题论证会,并通过专家论证。并于20161011日正式发布实施。